日期:2025-07-23 00:36:24 标签:
检察悬疑剧《以法之名》迎来了大结局。
该判的都判了。江旭东被判十年,禹天成、王大有、陈胜龙死刑,江远死缓,程子健、孙飞无期。
王大有算是黑社会里的最大赢家。
杀了这么多人,还多活了这么多年。
洪亮其实挺惨。是剧中最正义的一个人。面临老丈人涉黑涉保护伞的问题,没有包庇,没有纵容,没有退缩,没有妥协,甚至还因为办案,险些丢命。
张放说洪亮在得知江家问题后,没有第一时间向组织报告,算是工作中的一处污点。
说实话,这样的评判,简直是“鸡蛋里挑骨头”。
人都是有感情的。洪亮在面对亲情决裂的问题上,能迅速作出正确选择,走出江家大门,已经战胜了大多数手握重权的人了。
同样的抉择,张放也不一定有洪亮这般魄力。
说洪亮没第一时间向组织报告,难道洪亮是机器人?连缓一下的时间都不该有?后来没过多长时间,情况就又发生了急剧变化,王大有就追过来要杀他了。
所以,张放是属于典型的“站着说话不腰疼”。
要是人人都像洪亮一样,这个社会绝对处处风清气正、处处公平正义。然而恰恰是因为这个社会上,有太多的江旭东、兰景茗、孙飞、姜红军之类,洪亮才更像一股清流。
所以,从整部剧来看,洪亮是立了大功的、能力是很强的,按说应该得到组织提拔重用的。
然而却没想到,洪亮最终被张放功过抵消,仅仅是留在了检察院继续上班。
张放为啥不提拔重用洪亮?
01.所谓洪亮的“过”
张放提到的洪亮三个方面的“过”。
第一,十三年前的凶杀案。
洪亮、李人骏、乔振兴三人代表检察院去办的案,说实话,洪亮在里面,起的作用微乎其微。
在当时,洪亮说话有人听吗?他想认真调查有人听吗?
参与办案是组织上的决定。
如果仅仅是因为参与了这起案子,就给上纲上线,以后谁还敢去做事?
同样,许言午,公安局局长。他的手下孙飞、姜红军出这么大问题,而且万海涉黑,他是知情的,但他没有向组织汇报情况,甚至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就这么让一个企业家糊里糊涂地不得已变成了“黑社会”。
这不是包庇罪、渎职罪吗?
最后,人家许言午没事儿。
跟洪亮比,孰轻孰重?
这不是区别对待吗?
所以,许言午才是整部剧最大的赢家。
第二,导致谢鸿飞跳崖坠亡。
谢鸿飞跳崖,他是早就想好了的。
之前在谢鸿飞家里,谢鸿飞无论拿啥做菜的工具,都被抢过来了。专案组考虑得很周全,没错,就怕谢鸿飞自杀。
那么,到了路上,同样,假如郑雅萍态度再坚决一点,考虑到谢鸿飞会找机会自杀,为什么还纵容洪亮单独跟谢鸿飞相处的机会?
另外,去抓谢鸿飞,竟然没有一个警官在场。这是妥妥的大漏洞。
看看去抓江旭东和江远那阵仗,多少警车开道?
而且,谢鸿飞还是整个案件的非常关键之人。
这种抓谢鸿飞的待遇跟抓江旭东的待遇相差如此之大,难不成,郑雅萍有问题?亦或是省检察院里面的人有问题?
这不是给洪亮推脱责任,而是既然要担责,也要把这样一件事情,彻底搞清楚之后,再根据问题划分责任。而不是单把责任推到洪亮一个人头上。
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就有问题。
第三,没第一时间向组织汇报江家的问题。
这个说实话,刚才也已经讲了,作为当事人,能做到洪亮这种程度,可以说已经战胜了大部人。别以为自己有多崇高。
02.洪亮的功
至少有三大功。
第一,成功办成了张文菁翻盘案。
在张文菁这起涉黑案中,洪亮至少有两方面的功。
其一
,是洪亮发现的乔振兴之死有问题,发现了乔振兴死在了鱼缸里而不是河里,才倒逼李人骏妥协,把张文菁案改为错案。
其二
,也是洪亮三番五次对李人骏的威慑,才让李人骏觉得洪亮不好对付,李人骏在走访了张放后,以承认错判张文菁换万海的定性为黑社会。
第二大功,是洪亮发现的王大有就是熊磊。
专案组一大批人,倒腾来、倒腾去,硬是没有发现王大有就是熊磊。
洪亮一回专案组,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这才叫有心人,这才叫从细节处发现问题,这才叫办案能力。
这种人,你不重用,要用啥人?
也恰恰是洪亮的发现熊磊就是王大有,才让专案组把办案的思路调整过来了。
否则,案子办到啥时候是个头?办到啥时候才能理清头绪?办到啥时候才能推导出真相?
说实在的,
办案时间拖得越长,证据就越容易被这帮黑社会联合渎职人员一起毁灭,最终还能不能办下去都难说。
所以说,洪亮这是立了大大的功。
第三大功,拼死拿到了禹天成的罪证。
当然,在这里,就不得不提秦峰。
秦峰可以说是整部剧最意难平的一个角色。当初想调查十三年前的案子,结果被调离了刑侦大队;想调查乔振兴的案子,结果又受到了限制;三十八岁好不容易遇上了一个喜欢的姑娘,却不敢表达爱意,最后死在了战线上。
真是好人没好报。
但不管怎么说,好在洪亮拿到了禹天成犯罪的罪证。
这期间,洪亮险些被王大有干掉了。
随后我还以为,洪亮会赶紧回海州。却没想到,他还是冒险去了陈胜龙那里。
拿到陈胜龙手里的证据,才是最为关键和最为重要的。
是给禹天成、江旭东、江远定罪的唯一实证。
要知道,拿证据的机会稍纵即逝。洪亮为此在跟死神打交道,稍微出一点问题,他必死无疑。
洪亮也可以选择不去拿证据,而且孙专委还专门打电话让他回去。
所以说,洪亮的这个举动,跟军人调到河里救下3个落水群众有啥区别?
前段时间,就有报道这个跳到河里救下3位落水群众的现役军人,荣立一等功。
一等功是啥概念?一般来说,不死都去了半条命。
而军队就冲着这位现役军人的精神,给立了一等功。因为这位军人也没有缺胳膊少腿。
而洪亮跟这位军人相比,不该立一等功吗?
然而结果却是,张放对洪亮立下天大之功的一个轻描淡写。
03.洪亮之所以被功过抵消的真相
剧情的结尾,洪亮身穿制服却外披了一件风衣。
洪亮之前就递交了辞职申请。
所以案子办完了,他也就相当于要离开体制内了。
结果洪亮在跟张放的对话中,张放最后就把组织对他的整体情况进行了一个传达,功过抵消。
洪亮其实不想离开体制内。所以他就随口问了一句张放,他还能不能继续穿这身检察服?
张放说,可以,假如他愿意的话。
洪亮为此非常开心。
作为洪亮来说,他也许没有太重的官瘾,能继续留在体制内,他就很开心了。
只是,正如刚才说的,就洪亮立下的赫赫功劳,被张放轻描淡写,又针对性地给洪亮加罪,目的显而易见。
第一,洪亮太能干。
太能干的人,领导大都不愿意放走。既然你这么能干,那就一直在这个岗位上干到底。有案子时,是领导的“重臣”;没案子时,是一个不给组织提要求、不烦领导的静默之人。
多好。
这用人成本,简直不要太低了。
第二,洪亮太过轴,也可以说是太过较真。
经常是,只要洪亮认准的事,不打破砂锅干到底,他是不会罢休的。
这种精神对于办案人员来说,或许值得提倡,但在领导眼里,如果提拔重用,让洪亮当一个中层领导,有一定的话语权,或许就不那么适合了。
因为领导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考量。万一涉及到需要协调的一些人和事,要过洪亮这一关时,以洪亮这种性子,他肯定不那么容易就被说服的。
最终是,舒服了他一个,得罪了一大帮。
这也是张放之所以刻意给洪亮扣“大帽子”,最后达到“功过相抵的目的”的根本原因。
因为功过相抵了,组织上就不需要考虑提拔重用洪亮了。
第三,洪亮只会干事不会来事。
洪亮可是省政协副主席的女婿。
这个背景,要换到哪个单位,哪个单位不都得跟供神仙一样给供着。
提拔就更不在话下。
然而为何这么多年了,洪亮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检察官?
因为洪亮不懂得请示汇报,不懂得人情世故。
只会默默干事。
你看,洪亮每次跟江旭东相处都毕恭毕敬地,很是紧张。
自己的老丈人,处一起这么多年了,就算是赘婿,做到大大方方地,总没问题吧?
然而洪亮却做不到,一跟老丈人说话就结巴。
就这状态,根本就让老丈人瞧不起他。
更何况,有省部级的老丈人,近水楼台先得月,洪亮怎么就不知道多向他汇报汇报自己要求进步的思想呢?
你不汇报,我怎么可能主动找你?人家可是省部级领导。更何况提拔你,谁更要紧?谁更获益?
从中看出,洪亮这个甚至连自己的老丈人都不肯主动汇报的人,又怎么可能会向张放汇报思想?
这种人,能提拔才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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